2024-04-26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浏览:87
个人信用报告内容由报告头、报告主体信息以及报告说明构成。
报告头描述报告的标识信息、信息主体的证件类型、报告的交付对象及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的全局性信息,分为报告标识信息、本次查询请求信息、其他证件号码信息以及异议提示信息等段,并预留了防欺诈警示信息的位置。
报告主体具体分为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概要、信贷交易信息明细、非信贷交易信息明细、公共信息明细、异议标注及说明信息和查询记录明细八部分。
2.1 基本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由身份信息、配偶信息、职业信息和居住信息组成,反映报告主体的身份概况、婚姻状况、职业状况和居住状况,既可以用于与报告主体自己提交的基本资料进行信息交叉比对,也可帮助报告使用者判断主体的生活状况和职业稳定性。
2.2 信息概要
这部分信息相当于报告主体的信用信息概览,由数字解读、信贷交易信息概要、非信贷交易信息概要、公共信息概要、查询记录概要组成,反映报告主体的信贷历史结构、当前负债、逾期历史、后付费业务欠费情况、负面公开记录条数等,可以帮助报告使用者快速了解主体的信用情况。
2.3 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这部分信息是信用报告的核心内容,由被追偿信息、非循环贷账户、循环额度下分账户、循环贷账户、贷记卡账户、准贷记卡账户、相关还款责任信息和授信协议信息等组成。反映报告主体在信贷领域的当前负债和近5年的历史还款记录、或有负债以及获得的授信情况等,方便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报告主体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
2.4 非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主要反映报告主体使用电信后付费服务时的缴费信息以及最近24个月的缴费情况。从国外经验看,对于缺少传统信贷交易数据的报告主体,电信缴费等周期性较强的付款记录在帮助判断主体信用状况时是比较有效的替代数据。
2.5 公共信息
公共信息由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和奖励记录、住房公积金参缴记录、执业资格记录等组成。一是反映报告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二是反映报告主体的涉诉涉案情况,三是反映报告主体的一些资质信息。
2.6 本人声明
主要描述报告主体就信用报告的内容作出的说明和解释。
2.7 异议标注
主要描述报告主体对信用报告中的哪些信息有异议。
2.8 查询记录
展示近2年内报告主体被接入机构查询的记录明细和本人查询的记录明细,主要包括查询日期和查询原因,反映了报告主体信用报告被查询的历史记录。
展示对报告中专有名词等内容的解释与说明。